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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章(第1页)

“阿音呐,”张之维把做好的毛笔交到她手里,告诉她,“这笔原是做给你的。”

林观音点了点头。

“不过,现在我得教你认字,所以我得先借用给你的东西。”

说要认字,林观音愣了愣,然后眼睛忽地亮了,忙不迭地把笔又送到张之维手里。

她点了点张之维,做了个书写的动作,然后点了点自己的眼睛和脑袋。

[你写我认。]

啊,这样啊。

看到林观音这样说,张之维倒知道怎么教她了。

纸上得来终觉浅,绝知此事要躬行。

张之维谨遵这句话,拉着林观音在村口坐着,当起了这个村里唯一一名代写书信的先生。

这个时代文盲率大概是十分之八,城镇里还好些,要落到乡下,提溜出一个认字的还真不容易,但确实又有书信联系外地亲属朋友的需求,就得代找人帮忙写信、读信,所以具备超越同代人知识和教育水平的代写信的人就应运而生。

不过,这职业良莠不齐,有的自个儿读书不多,就敢装先生,人家一通说,他一通乱写,反正书信传达速度极慢,更何况乱世兵荒马乱地谁也说不清楚信能不能落到受信人那里,有时候写信就只单单为了传达思念,宣泄情绪。

而有的写信先生文化就有点太高了,文化人就有个毛病,忒爱自我解读,高人一等,人家唠唠叨叨说了一大通,他三两句文言文就给拽完了,完全不管里面是否有当事人非常看重的信息。

人一问怎么只写了这么点?

他就会推一推他那副老花镜,老神在在地说:“润色”。

再问。

他就摊开手,说要加钱。

他这么弄,自然没人敢反驳。

一个生意做得霸道的很。

而张之维读过不少书,但刚刚好,不至于掉书袋,也不至于有不认识的字,古今几千年的道理也知道了个全,各地民俗信手拈来。

人家说写啥,他就写啥,关键是便宜,不管多少字,他都收一样的钱。

毕竟,他的目的是让林观音识字,所以他这里唯一的要求就是说的人必须说慢一点,他得一个字一个字对照着教给林观音。

这要求不算过分。

一听能便宜写信,有些人大老远跑来,找张之维写信。

第一位顾客是一名年老的妇人,她脸上满是岁月的痕迹,走路也很慢,弓着身体,像只万年的乌龟,步履蹒跚,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才走到他们这里。

她也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,来这的,她没什么钱,可实在想给儿子写信,所以即便消息可能有误她也来了。

林观音殷勤地给了她一碗茶水,扶着她坐下,然后坐回张之维身边,笑眯眯地看着老妇人,鼓励她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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