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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章 佣兵之城(第1页)

奥斯汀坐落于古斯的边境,这里土地贫瘠,各种亚人部落游荡于附近,可以说,这是每一个贵族最不想要的封地,直到现在,依旧没有贵族成为这里的封主。因此,奥斯汀也成了最有名的鱼龙混杂地之一。

然而,奥斯汀却是贵族经常光临的城市。

因为,奥斯汀还有另一个名字:佣兵之城。

对弱者来说,奥斯汀是最混乱的危险之地,但对强者来说,奥斯汀便是充满机会的机遇之城。

闯出了名堂的人就能得到贵族的垂青,有时甚至是亚人,也能成为贵族的封臣。

一个矮个子男人走在路上,他的腰间别着两把短锥,敞开的披风露出了下面的锁子甲,以此来彰显佣兵的身份。

走在往常前往酒馆的路上,男人的面色却不像以往一样轻松。

小队里的前卫死了,可怜的家伙,明明是个性格很好年轻人。

能记住他的,也就是自己这些同伴吧,兴许不久,他也会在自己和同伴的记忆中淡忘吧……

男人瞥了眼街角正在垃圾和粪堆中寻找着食物的老鼠:自己和它们有什么区别呢?

没有名气,没有实力,只能抱团取暖,即使死了,也不会有人知道吧……

这样想着,男人到了目的地:金苹果酒馆。

这里的酒不是最好喝的,食物也难吃的要死,住所也像猪圈一样,但是却是佣兵们经常光顾的场所。

原因很简单,这里是寻找委托,招募同伴最好的场所。

男人叹了口气,生活还要继续,小队里不能没有前卫。

推开门,男人立马在店里环视一圈,当他看到一群坐在圆桌边的佣兵时时,脸色立马差了起来:

那是一群狼人佣兵,一共六人,其中五个全都赤裸着上身,露出黑色的毛皮,他们的武器从匕首到大剑,什么样的都有。

为首的狼人与其它不同,他的毛皮是雪白色,体格也大上一圈,外面套着一身闪烁着淡淡蓝光的锁子甲,腰上别着一把没有收入剑鞘的暗黑短剑,闪烁着不详的黑色光芒。

“腐狼”索恩,正是他的名字,是这片区域有名地头蛇旗下的打手。

他那一身装备都是魔法装备,特别是那把漆黑短剑,附加了能破坏装备的魔法,这也是他腐狼名号的由来。

此刻他正戏谑地盯着邻桌的佣兵,浑身散发着凶暴残忍的杀气,被他盯着的佣兵头深深埋在桌子上,连大气也不敢出。

“可恶啊,他怎么在这……”

男人本想默默离开,但索恩手下的一个人注意到了他。

没办法,为了避免自己转身后,被索恩发现,再来场“狼捉兔子”的游戏,男人还是踏进了店里。

坐到离索恩最远的吧台位置,男人抬头看了看酒馆的委托板:

没什么值钱的任务,毕竟有油水的都被索恩这种有名气和实力的挑走了,他们这样的只能捡些残羹剩饭罢了。

“喝什么?”

酒馆的老板走了出来,是个女人,年龄大概将近四十,小麦色皮肤,暗红色头发。

鼻梁处有一道长疤直接眼底,但丝毫不影响她的美貌,反而为她增添了飒爽冷艳的气质;挺拔的双峰隔着衣服也能看到浅浅的沟壑,若是能与这种尤物共度春宵,出多少钱也值得……单看这些确实会这么想……

但当看到她布满伤疤的双臂与其隆起的肌肉时,方才的妄想一定会烟消云散。

要是敢骚扰她,怕是九条命都不够……

听说她原来也是个佣兵,而且实力不俗。

“麦酒就行……”

“一铜币。”

男人从口袋里摸出一枚油光发亮的铜约尔,放在桌子上。老板接过后,从身后的酒桶接了满满一杯麦酒给了男人。

就在男人思考什么时候能离开时,酒馆的门又开了。

一时间,男人以为门后又多了一扇门,因为完全没看到阳光射入,以及新身影进入酒馆。

大雍翻译官  从1949搬运科技到未来  我在古代行医  快穿:扮演男配的我被主角黏上了  我叫叶十八  执剑的人生  快穿:地府求我来人间消除执念  这个AD太稳健了  唐奇谭  从魔改九门开始:掀起万古变局  平行时空,十一岁开始竞风流  青山医  天赋技,成为杀死你的人  你傲娇啥?系统在手,女神说有就有  人在西游,娶妻就变强  都市神医:全服只有我一个玩家  诱财路  重生之我为秦始皇正名  南方黑道往事  开局契约造化青莲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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